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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红十字会社区困难失能老人关爱服务项目和重度失智老人关怀服务项目相关救助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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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红十字会社区困难重度失智老人关怀服务项目】
一、救助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包括子女)低于或等于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生活不能自理,有大小便失禁、神志不清等失智症状,有病史材料证明或经过医疗(评估)机构确认;
3.完成现场失智评定的(根据附件内评定标准);
4.申请人在社区居家护理(不包括寄住养老院、护理院者);
5.有能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
二、救助标准
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每月提供一箱护理用品,提高困难失智老人的生活质量。
三、申请流程

(申请表详见附件1)

【浦东新区红十字会社区困难失能老人关爱服务项目】
一、救助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包括子女)低于或等于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生活不能自理,有大小便失禁等失能症状,有病史材料证明或经过医疗(评估)机构确认;
3.完成现场失能评定的(根据附件内评定标准);
4.有能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
二、救助标准
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每月提供一箱护理用品,提高困难失智老人的生活质量。
三、申请流程

(申请表详见附件2)







附件: 附件2.浦东新区红十字会“社区困难失能老人关爱服务项目”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 附件1.浦东新区红十字会“社区困难重度失智老人关怀服务项目”申请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