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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街镇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账户规范管理的意见》正式出台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4-07-04 下载

    为加强浦东新区街镇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账户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领域助手的重要作用,日前,浦东新区红十字会与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浦东新区街镇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账户规范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的原则;应急处置救援的原则;依法管理,专款专用,信息公开原则;红十字组织宗旨和维护社会公信力相统一的原则这四大原则,主要对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募捐款)、红十字会费、及其他资金进行规范管理。

管理工作从账户管理、财务管理、监督管理三方面入手。要求浦东新区各街镇涉及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核算账户,统一设置在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本级与民生相关的资金专户。其中,根据两区合并以来红十字工作的实际,原南汇区14个街镇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专户予以撤销,并对原人道救助基金专户余额的处理做出规定。

对于“红十字会”资金管理,“意见”提出,由街镇红十字会根据会长及理事会讨论的决定负责日常管理,完备手续,严格审批。“账户”经费在收入和支出会计一级科目下统一设置二级科目“红十字会”,并根据经费性质设置明细科目。同时接受新区红十字会监督和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

根据“意见”要求,新区红十字会将于201412月底前完成“账户”规范设置,201511正式实施新账户操作。

 

浦东新区红十字会  龚建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