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意见》精神为准绳 促进浦东红十字事业发展
结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上海市红十字会学习《意见》会议精神,丁超英首先对《意见》“充分认识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意义”、“着力推进红十字事业改革创新”、“积极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大力加强红十字会的组织和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和支持”等六个方面二十一条的主要精神进行了全面的阐释和解读。她同时传达华建敏会长在宣传贯彻《意见》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华建敏指出,《意见》的出台,是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国红十字事业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对红十字会来说是难得的重要机遇,也意味着进一步推进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挑战。
丁超英要求,新区红十字会工作者要增强红十字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要抓好落实、抓好当前工作。尤其是实事项目开展、街镇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特色项目及红十字服务总站创建、世界急救日、志愿服务工作、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爱心行动等重点工作。她同时通报了新区各街镇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审计情况及会费和募捐歀收缴情况。
丁超英指出,在《意见》的指导下,浦东新区红十字会要化压力为动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透明型、廉洁型、专业型的全能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积极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当好四个“员”,即:指挥员、实践员、传播员、救护员。希望在各基层红十字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浦东新区红十字事业迈上新台阶。
此前,浦东新区红十字会组织专兼职干部于
浦东新区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