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切实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作为首批部门预算公开单位,根据市财政《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区县财政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及区财政的有关文件精神,浦东新区红十字会对2012年部门预算进行了梳理,并在新区红十字会网站上公示。
一直以来,浦东新区红十字会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强化载体建设,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提高公开水平,建立了公正透明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
首先是建立审核机制,层层把关。在此次2012年部门预算公示中,首先进行了梳理,并将数据提供给联络信息部进行核查,最后由领导审批确认签字后,在新区红十字会网站上公布。
其次,细化公开内容,形式多样。为了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浦东新区红十字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除了公布部门预算外,定期还在网站上公布爱心救助款、及时更新“博爱阳光”救助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自己所募捐的款项具体流向。
同时,重视社会监督,及时了解反馈信息。新区红十字会在自建网站上开设了“在线咨询”、“在线投诉”等栏目及时回馈广大群众提出的“急、难、惑”问题,大力营造公开透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对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妥善解决、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后勤财务办